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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赠与以及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?
2021-10-21 17:31成都落户 人已围观
简介最近小编发现,很多人对于加强赠与以及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这件事情感到不解,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。 其实这个改动对于广大群众来说,是一件好事。 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这样...
最近小编发现,很多人对于加强赠与以及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这件事情感到不解,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。
其实这个改动对于广大群众来说,是一件好事。
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这样的改动可以有效的避免一些人钻空子,通过迁移户籍以及社保,来获取一个靠前的位置,也可以有效防止通过赠与这种方式,来获取购房资格。
总体来说,是一个促进购房平衡,利民便民的一项措施。
那么关于这里面提到的赠与行为是怎么认定的呢?
这边也做出了明文规定,这个赠与行为啊,是属于一次交易的,相当于是发生过住房转让。
如果说还有小伙伴不懂,那我们来举个例子。
A家庭有1套房产,然后呢,A把其这套房子,赠与给了他的直系亲属,这种情况下A是不是就算无房了呢。这种情况下呀,A是不能算作无房的。
那再比如,A家里面有两套房子,A把其中的一套赠与给了一个没有购房资格的直系亲属,那这样A还不能不能再买一套房呢。
当然也是不能的了,在5年内啊,A名下仍然是计为两套房的,在这个期限范围内呢,是不可以在限购区域再买房的了。
那么这个5年的起始时间是按照赠与房产登记之后开始计算的。
关于购房资格复核,限购政策对于社保和户籍的相关要求并没有发生变化,变化的呢主要还是在顺位上。
报名人数在3倍甚至是3倍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,且已经满足了本市的一个限购政策要求,但社保、户籍在这个项目所在的区域没有达到12个月的,将不再纳入第一顺位进行购房资格复核。具备我市购房资格的购房人,在项目所在区社保满12个月但落户不满12个月的,列入第2顺位;在项目所在区落户满12个月但社保不满12个月的,列入第3顺位。
现在你明白了吗?

其实这个改动对于广大群众来说,是一件好事。
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这样的改动可以有效的避免一些人钻空子,通过迁移户籍以及社保,来获取一个靠前的位置,也可以有效防止通过赠与这种方式,来获取购房资格。
总体来说,是一个促进购房平衡,利民便民的一项措施。
那么关于这里面提到的赠与行为是怎么认定的呢?
这边也做出了明文规定,这个赠与行为啊,是属于一次交易的,相当于是发生过住房转让。
如果说还有小伙伴不懂,那我们来举个例子。
A家庭有1套房产,然后呢,A把其这套房子,赠与给了他的直系亲属,这种情况下A是不是就算无房了呢。这种情况下呀,A是不能算作无房的。
那再比如,A家里面有两套房子,A把其中的一套赠与给了一个没有购房资格的直系亲属,那这样A还不能不能再买一套房呢。
当然也是不能的了,在5年内啊,A名下仍然是计为两套房的,在这个期限范围内呢,是不可以在限购区域再买房的了。
那么这个5年的起始时间是按照赠与房产登记之后开始计算的。
关于购房资格复核,限购政策对于社保和户籍的相关要求并没有发生变化,变化的呢主要还是在顺位上。
报名人数在3倍甚至是3倍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,且已经满足了本市的一个限购政策要求,但社保、户籍在这个项目所在的区域没有达到12个月的,将不再纳入第一顺位进行购房资格复核。具备我市购房资格的购房人,在项目所在区社保满12个月但落户不满12个月的,列入第2顺位;在项目所在区落户满12个月但社保不满12个月的,列入第3顺位。
现在你明白了吗?
